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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在良乡校区举行本学期第六次读书会

2020年12月21日晚,法学院2020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五位同学举办了主题为“《社会契约论》之我见”的第六次读书会。同学们依次根据自己阅读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心得,并结合自身的学习情况畅所欲言,然后进行讨论、总结。



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许春玲首先就本书做出分享。她指出,这是她第二次读本书。经过四年的学习,对书中的论述较之前更能理解其含义,但是不得不承认,自己还需要继续在不同阶段研读这本书,不断深入思考,加深理解。她分享了本书中关于强力与义务的论述,她提到本书作者有一个鲜明的观点就是否认奴隶制存在的基础,没有人应该成为奴隶,没有人有这种义务,义务的来源应当是合法的,但是奴隶实际存在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屈服于强力而不得不这样做。她提到本书最核心的观点就是社会契约形成的“公意”,每个人都让渡一部分自然赋予其的权利而将力量结合起来,共同抵抗危险,获得社会赋予的更稳定的权利。公意是每个人的意思,每个人在服从自己,是公平的且会得到支持的。此外,作者论述三种类型的政府:共和制、贵族制、君主制,分别论述了优缺点,并提出自己的偏向,第四卷就各种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进行论述。总的来说,她本书有其重大意义,在法国大革命背景下是社会急需的,思想有极大的进步,但是存在一些过于理想的成分,实现起来存在困难。


2020级法律硕士王思琪同学认为,该书作为世界政治学史上最著名的古典文献之一,其“主权在民”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深远。这本书以一种类似于推论集的方式,用数个分散的观点阐述其核心主张:社会契约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卢梭通过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主权及其权利、政府及其运作形式和几种社会组织的讨论,阐述了“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是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其并没有明确定义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但是,她认为卢梭本身又是矛盾的,他全书蕴含了“主权在民”的思想,而事实上他本人似乎更加相信贤君胜于其建议的政府形式,虽然他对此表示的含糊其辞。但总而言之,最为深刻的感触便是其对于公意的讨论和“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思想的阐述。尽管很多概念仍旧模糊不清,以至于读书会的讨论中发生了部分分歧,但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能够孕育出如此思想已颇为不易,其对于当代的权利观和政治学研究仍具有深远意义。另外,王思琪同学还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2020级的法律硕士王欣瑶同学探讨了书中提到的合法政治秩序基础、法律及立法、政府机制与普遍意志、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等问题,卢梭首先以鲜明的态度驳斥了奴隶制,他所提出的“人生而自由,除了他们自己,任何人都无权支配他们的自由”的观点,至今仍然被奉为经典。继而,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并指出在社会状态下,依照社会契约,人类的自然自由被公民自由所取代,“对所得之物的无限权利”被“对占有物的所有权”取代。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以道德、法律为框架,构成了人人平等的社会体系。卢梭的诸多理念在当时而言是极具创造性的,对后世亦形成了极大的影响,但个中理论还不够完善。例如,卢梭认为法律是公共意志的集中表达,“服从法律的人民同时也应当是法律的创制者”,但他又坦言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应该是最具有智慧和理性的人,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最具有智慧和理性的人”是一个理想化的模糊概念。人民应该如何挑选,又如何保证所选的正是“最具有智慧和理性的人”?“最具有智慧和理性的人”的意志,与“普遍意志”是否完全重合,抑或存在冲突?这些问题从书中并不能得出准确的答案。除了《社会契约论》,王欣瑶同学近期还阅读了陈年喜先生的《炸裂志》,这是一本“工人诗歌”诗集,她从中不仅感受到了工人的朴素情感和文字的音韵之美,更了解了平凡百姓的万千生活,提升了人文情怀。


2020级的法律硕士朱振雄同学卢梭利用自然法学的角度,从“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政权及法律的关系”等方面一一展开论述。提出一个鲜明的主张即“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在枷锁之中”,并通过探讨社会秩序中人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关系,阐述家庭的特殊性从而衍生到政权及统治者,来说明强者和统治者的合理性。公意是形成公共幸福必不可少的东西,文中针对人权及生死权等论述都十分犀利,有和当时思想家的鲜明对立还有独立的个人主张。朱振雄同学认为,该书一遍读完后总是有许多的懵懂不解之处,但是文中的思想总能唤醒心中的感悟,感慨卢梭用高度的法律智慧和极大的思想努力构建并表达该如何构成一个科学的法治理念体系,给后人无数启发。


2020级的法律硕士马倩南同学分享了《社会契约论》的基本理念,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进行分析,卢梭所提出的理念是超前的,具有思想启蒙作用,但是他还是赞成最好的和最自然的秩序是由最贤明的人来治理群众,由最贤明的人来做立法者,要求其完全抛开自身利益,从公意出发,这是卢梭所认为的理想状态。而社会契约是卢梭提出的政府行为正当性基础,从原始社会的“强力”进行剖析其不正当性和不可持续性,到论述人民让渡自身权利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共同体。实际上,这里所论述的是一种理想状态,因让渡自身天然的权利从而进入社会状态,正义代替本能。她认为,“公意”、“主权者”似乎是符合自然法状态下的理想情况,尽管社会契约是解决政府正当性的一种方式,但囿于当时的社会条件,是难以实现这种理想的自由,尤其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一论证基础,是无法实现每个人服从公意就是服从自己意志的状态。不可否认,在当时的情况下,卢梭的思想超越了时代,甚至对当代具有深远的影响。另外,马倩南同学还读了《丹诺辩护实录》一书。


鲁迅先生曾说:读书无嗜好,就能尽其多。不先泛览群书,则会无所适从或失之偏好,广然后深,博然后专。在青年时代,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汲取不同的营养成分,才能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