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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发展 生态 和谐”暑期社会实践团之一——新的征程

2011年7月4日早晨6点54分,清晨的序曲洗去了旅途的疲惫,www.bifa88.com-88bifa必发官网-bifa88法学院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发展•生态•和谐”暑期社会实践团抵达了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站,在指导老师罗丽教授的带领下,开启了为期六天的暑期社会实践之旅。法学院赴鄂尔多斯地区暑期社会实践团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的大力支持,勘察院决定并对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团提供赞助,为实践团此次的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上午9点30分,法学院赴鄂尔多斯地区暑期社会实践团到达借用的会议室,与有幸邀请到的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计财处高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厅生产技术部吕处长、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生态自然保护处乌处长以及内蒙古农业大学草原研究所李教授一同探讨了内蒙古自治区尤其是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发展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首先,实践团团长包金玉同学对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向介绍了实践团本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包金玉同学表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结合的过程,此行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探索出一条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并希望实践的成果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当地政府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提供理论依据。

  接下来,地税局的高处长向实践团介绍了全自治区的地方税收状况,并重点讲解了地方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鄂尔多斯市凭借资源优势,地方税收年均增速全区最高,达到46.6%,到2010年,地方税收总量位居全自治区第一。但是资源型产业税源比重较大也是全区税收不合理之处,因为市场或国家政策调控会直接影响到税收收入。

  地矿厅的吕处长向实践团介绍了自治区矿产资源的概况、各种矿产资源的储量及分布,尤其是鄂尔多斯含煤区的煤层状况。大量的数据分析结果使鄂尔多斯煤炭资源不再神秘,所以人类在开采过程中更应该采取科学的开采方式,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环保厅的乌处长从内蒙古自治区的环境保护制度上予以分析,向实践团重点介绍了与草原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律制度。

  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李教授从生态科学的角度,向实践团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环境退化的原因及保护的措施。为实践团今后进行实地调研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实践团成员在随后的交流过程中,结合领导与老师提供的理论依据分别就应否征收环境税、草原开矿行为对生态破坏程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最后,指导老师罗丽教授对本次座谈会进行总结讲话。罗教授表示,各部门对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团的鼎力支持与帮助为实践团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暑期社会实践可以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是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本次带队前来鄂尔多斯地区实地考察,就是为了锻炼同学们的团队意识、研究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将所学到的环境法理论知识运用到调研中去,提高每位同学灵活运用、掌握知识的能力。

  随着座谈会的结束,法学院赴鄂尔多斯地区暑期社会实践团第一天的行程也接近了尾声。忙碌而充实的一天是实践团新的征程的起点,实践团会在接下来的实地调研中发扬延安精神,刻苦钻研、克服困难,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