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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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2016年“青春榜样”评选活动通知

 

    为表彰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发挥学生榜样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引导和激励团员青年在互相学习的过程中树理想信念、聚青春活力、筑强国梦想,成为品行端正、勇于进取、个性发展的优秀人才。法学院团委现决定开展2016年“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评选对象

法学院全体bifa88及研究生

  • 申报要求
  • 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学生,以及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见下方项目设置。
  • 评选奖励

入选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品,载入院级青春榜样库,并有机会参选校级青春榜样评选以及参与校团委“五四青年盛典”活动。

  • 申报方式

个人或团队请于12月26日23:00之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视角撰写)及3张横版生活照(宽度640),提交至相应邮箱(fxytwxcb2012@163.com)。

  • 项目设置

1.学术科研榜样:在自己的学术领域上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或在司法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在国际及国内科技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自主设计、研发的作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本研究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2.志愿公益榜样:坚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如会议、赛事、支教等,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很好地诠释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或积极参与环保、敬老、普法等各类公益活动,或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骨髓等爱心活动,事迹具有正面感召力。

3.品学兼优榜样:学习刻苦,在专业、年级中成绩前列,获得国家、bifa88奖学金或优秀学生称号;政治上追求进步,品行优秀,尊师重教,乐于在学习生活中帮助他人,能为所在集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4.学生领袖榜样:作为学生组织骨干,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组织的利益无私奉献,带领组织取得突出成绩,能够有效服务身边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

5.艺术体育榜样:在美术、音乐、书法、体育或其他特长方面能力突出,在国际、国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成为个性发展的典型。或在学院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

6.自强不息榜样: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或在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面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逆境、战胜挫折,事迹具有感染力。要求在学院综合成绩排名在前三十名以内,或在各学生组织中承担重要工作。

7.榜样团队:通力协作、互帮互助,在实践科研、学术竞赛、志愿公益、自主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生团队,以及宿舍内成员各有所长、综合发展、表现突出的优秀宿舍等。

 

附件1:法学院“青春榜样”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