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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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2017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工作安排

  2017年法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7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及复试时间和地点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为综合考试,主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水平。

  综合考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能力考核。   

  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我院不予以录取。

  

  三、复试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三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合计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