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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院认为国家在承认ICSID裁决阶段不能主张豁免权(英国案例)

案例概要:

原告Border Timbers Limited和Hangani Development Co. (Private) Limited(简称“原告”)根据《津巴布韦-瑞士双边投资条约》(简称“双边投资条约”)对津巴布韦共和国(简称“津巴布韦”)提起仲裁程序。根据条约中的仲裁条款,由ICSID进行仲裁。因为仲裁裁决对原告有利,津巴布韦提出以管辖权为由申请撤销裁决,ICSID撤销委员会则维持了仲裁庭的决定并驳回津巴布韦的申请。原告向英国商事法庭提出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申请并得到批准,而津巴布韦则提出撤销承认令的申请。


案件背景:

因原告在津巴布韦的土地被征用,原告针对被告津巴布韦向ICSID提起仲裁,仲裁庭因此于2015年7月28日作出裁决,根据该裁决,津巴布韦被命令向原告支付约1.24亿美元及利息,以及100万美元的道德赔偿和费用。津巴布韦申请根据ICSID公约本身提供的程序撤销该裁决。该申请于2018年11月21日被ICSID撤销委员会驳回,并裁定由津巴布韦支付相关费用。因裁决未被主动履行,原告于2021年9月15日根据《1966年仲裁(国际投资争端)法》(简称“1966年法案”)第2条和CPR62.21条,向英国法院申请承认裁决并将其视为英国判决。该申请于2021年10月8日被Cockerill法官批准,裁决以与高等法院的最终判决具有相同的作出方式和效力被承认。Cockerill法官的承认令于2022年5月27日被送达津巴布韦。2022年7月25日,津巴布韦申请撤销该命令,理由是根据1978年《国家豁免法》(简称“1978年法案”)第1条(1)款,津巴布韦享有免受英国法院管辖的豁免权。作为回应,原告主张根据1978年法案第2条和第9条规定的例外情形,津巴布韦不享有豁免权,因为它已经加入了ICSID公约并已经同意将相关争端提交给ICSID仲裁,因此在与该仲裁有关的英国诉讼中不享有豁免权。


法院认定:

一、ICSID公约54条是否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法院认为,任何通过条约放弃主权豁免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必须以清晰且毫不含糊的方式表达。根据ICSID公约的框架和起草公约的准备工作材料的内容,第54(1)条包含对承认和执行裁决的行为放弃国家豁免权的内容(但不涉及对资产执行的过程,这在第54(3)条和第55条中被明确排除)。

二、基于1978年法案的第2条和第9条,英国法院是否能管辖津巴布韦

法院认为,根据1978年法案,除非能够确定某一规定的例外情况,否则国家享有普遍的国家管辖豁免权。虽然基于ICSID公约54条,津巴布韦已经放弃了对承认和执行裁决的行为的国家豁免权,但这并不意味英国法院从而能够基于1978年法案的第2条和第9条对津巴布韦进行管辖,放弃国家豁免权和承认司法管辖权之间存在概念区别:

1978年法案第2条(承认司法管辖权)针对的是个案中特定法院的特定程序,因此放弃豁免也必须针对实际行使中的具体的司法管辖权。而第54(1)条下的放弃国家豁免权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其与任何特定程序无关,因此不足以构成1978年法案的第2条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

而对于第1978年法案中9条(仲裁)承认司法管辖权内容(鉴于第9条的普遍适用性,这里的“裁决”包含ICSID裁决),英国法院只有在确定存在解决特定争议的仲裁协议下才能行使管辖权。而原告未能证明存在解决特定争议的仲裁协议,因此第9条不适用。

因此,英国法院不能基于1978年法案的第2条和第9条行使司法管辖权。

三、国家豁免与承认裁决

法院认为,1966年法案第1条(2)款赋予申请人承认裁决的权利,该权利行使除了纯程序性要求外无其他要求,英国法院履行根据ICSID公约的承认裁决义务属于行政行为;同时,CPR 62.21条并未要求国家进入诉讼程序。只有在执行承认裁决时,国家才正式被诉至法院,国家豁免问题此时才被考虑。因此,津巴布韦无权以国家豁免为由申请取消承认令。


总结与评析:

本案具有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确认了那些同意ICSID公约或ICSID仲裁的国家已放弃了根据1978年法案第2条和第9条在英国法院执行ICSID裁决时的豁免权。这与ICSID公约的目的和宗旨一致,即提供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解决国家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

其次,它澄清了国家在承认裁决阶段不能主张豁免权,因为这不是一个它们被起诉或受到任何强制措施的阶段,而只是被通知针对它们已作出的命令。这确保了国家不能通过提出基于豁免权的程序性异议来挫败或延迟执行过程。

第三,它强化了ICSID裁决可以在英国法院直接执行而不需对其实质进行审查或挑战的立场,正如1966年法案第1条(2)款所规定的。这体现了ICSID公约第54(1)条的要求,即缔约国必须承认并执行ICSID裁决,就如同它们是法院的最终判决一样。

第四,可能对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ICSID裁决产生影响,因为它为ICSID公约及1978年法案相关条款的解释和应用提供了有说服力的权威,而这些条款基于2004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第五,该案向ICSID裁决申请人传递了积极信号,即英国是一个执行ICSID裁决的有利管辖区。它还向国家明确传达了一个信息,即它们不能通过援引对英国法院的管辖豁免来逃避其在ICSID公约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