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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情况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6
 
研函〔2014〕129号
各有关学院:
   2010年,教育部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根据《关于递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情况的总结报告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4]32号)要求,现请被列入“卓越计划”且已将该计划延伸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院(详见表1),提交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施“卓越计划”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具体做法,如何与本科教育相衔接,相关经验、建议以及存在问题等。
     
                     表1  被列入“卓越计划”的学院名单
       
序号
学院
专业领域名称
1
宇航学院
航天工程
2
机电学院
兵器工程
3
机械学院
机械工程
4
机械学院
车辆工程
5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6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7
生命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8
生命学院
生物工程

  请于2014年11月12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lxqing@mylpg.net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