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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宣传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6
 
研函〔2014〕128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提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宣传资料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4]33号),我校拟上报相关宣传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承担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
     二、收集和撰写以下四方面的材料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实习实践、论文工作等方面成长事例;
    2.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成才事例;
    3.从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导师和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中的典型事例;
    4.总结和提炼取得较好成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举措。
    三、宣传材料的范围
    1.“做出突出贡献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2.“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3.“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4.教师、导师和管理人员等先进工作者材料;
    5.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等方面的材料。
    四、材料内容应突出重点,要求精炼简洁,字数以500字左右为宜。介绍培养和管理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可考虑结构化(如:存在问  题、改革内容、创新要点、实际效果)的介绍方式,也可考虑以“一张图告诉你”的介绍方式。
介绍个人的材料应配有相关照片,照片应体现出本人的工作场景。照片须有图注(时间、地点、人物姓名、内容)。
    五、以上质量上乘的材料将推荐到“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相关期刊、“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等微信平台予以宣传。
    请于2014年11月27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lxqing@mylpg.net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