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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发留学国家基金委开展中德奖学金(CSC-DAAD)项目遴选的通知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10-23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现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开展中德博士后奖学金(CSC-DAAD)遴选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4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6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 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 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8年11月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Research Explorer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Research Explorer - Advanced search f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Germany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国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11月1-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给中国人的奖学金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单位参见“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受理单位一览表》。

  (注:我校申报该项目的申报人如为应届博士毕业生,请联系研究生院进行该项目申报,应届博士以外身份的申报人请根据留基委相关要求对应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受理)

  11月30日前,受理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及名单(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注:其他有关该项目的具体细节内容请查看本通知下方附件1

  

  另:1. 欲申报该项目的申报人,经所在学院导师及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该项目,于项目要求日期内在公派留学网上平台提交所有材料

  2. 申请人需下载附件2中的在校研究生出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经导师及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将本表连同基金委申请表以及所有线上提交材料打印一套纸质版,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00之前提交至研究生院110室3号窗口

  3. 申请人需自行撰写500字符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7220171196@mylpg.net, 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下班前

  4. 欲申报该项目的申报人,可以加专项奖学金QQ群562271324,加群验证信息格式为“姓名-学院-DAAD”

       联系方式:010-68913143/6891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