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服务

一、业务说明


事项名称

教职工父母随迁落户申请

服务对象

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教职工

服务依据

北京市落户相关政策(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方式

线上填表+线下办理

申报材料

1.线上填写《父母随迁落户申请表》
  2.线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一卡通)领取材料

办理地点

档案馆一层人事档案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张老师   010-68912337

事项类型

1.即办件( √ )2.承诺件( )3.联办件( )4.其他( )


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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